据悉,这起海口学生抓鱼不幸溺亡的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事发当时,海口市永兴中学5名初三学生相约到一处积水坑抓鱼,其中一名学生在撒网过程中不慎溺水,另一名学生试图将其拉上岸,慌乱中没能救起同伴反而同时溺水。事后,海口市永兴镇政府将给每个死者家庭人道主义救助金2万元。
很显然,这区区2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金对于这两个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显得微不足道,既无法降低意外伤害给整个家庭带来的财务损失,更不能弥补家长失去孩子的精神创伤。提前为孩子投保份少儿意外险虽然也无法阻止意外这起溺水身亡悲剧的发生,但起码可以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以后,发挥保险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申请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来转嫁意外所致的经济风险,让家长不至于承受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少儿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未成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家长为孩子购买少儿意外险时,要尽量将烫伤、烧伤、跌落、气管异物等儿童常见意外的保险责任涵盖在内,同时看清楚保障条款说明,不要认为只要为孩子投保了少儿意外险,孩子发生所有的风险均可获得报销和理赔,例如未成年人残疾保险赔偿金必须要在被保险少儿伤残到达权威机构规定的等级方可获赔。
此外,在医疗保障项目方面,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比如床位费、进口药品等是否报销,各家公司规定都不同。所以,家长买意外险之前要弄清哪些费用可以报,哪些费用不能报,是全额报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报,以免到时候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家长为孩子购买少儿意外险还要格外注意意外身故保额的设置。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对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额进行了硬性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是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50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们购买少儿意外险时,意外身故保额不要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因为超额投保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理赔,多投无益。
当然,提前为孩子投保少儿意外险是一种未雨绸缪的举措,事后赔偿也只是一种补救措施,科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等悲剧的发生,家长们还需在平时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并在平时给孩子普及预防溺水的常识,尽量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并且在游泳前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