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报》:4月6日上午,中国保监会与中国地震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地震风险与保险实验室也正式揭牌。因为涉及多部门合作,实验室的设立肯定经历了多轮沟通协调。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历程?
姚庆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防震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2016年5月,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民生优先原则,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拟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前开展实践探索。
2016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地震学会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决定联合成立实验室。为推动实验室落地启动,共建各方召开了多次筹备会议,在实验室发展目标、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2016年9月,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地震学会联合发文成立实验室。2016年10月,在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地震学会支持下,实验室技术支持单位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签署《关于支持中国地震风险与保险实验室建设合作备忘录》,实验室开始实质性运行。
在中国保监会及中国地震局的领导及业务指导下,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地震学会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合作,建立持续的沟通交流、项目合作、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损失补偿机制研究,为我国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及防震减灾事业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实验室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及行业需求,通过承担相关科研项目、接受社会组织委托等方式,开展地震巨灾风险评价及管理技术、配套政策法规等方面研究,共同研发地震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和地震巨灾保险模型,从而积极服务国家和行业发展。
实验室技术支持单位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地球物理所侧重于地震灾害风险研究,并协调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工作;中再产险侧重于巨灾保险及相关应用需求研究,并协调与保险行业机构的业务对接。
《中国保险报》:目前来看,通过该实验室,参与各方将重点在哪些领域展开合作?合作机制是怎样的?中国保险学会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将建立哪些具有创新驱动力的实验室?
实验室将通过建立高层协调、日常联系、国际交流制和跟踪落实等四个工作机制,在地震保险法制建设、地震保险防灾减损等八个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从而在社会治理、巨灾风险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各领域体现保险功能和作用。
总之,实验室的设立将大力扩展地震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领域,推进地震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地震保险研究,推动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国保险学会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下,特别注重打造风险管理的各类创新驱动力,已建立或拟推进的联合共建实验室有:与中国地震学会建立了地震风险与保险实验室;与中国科技大学建立了火灾风险与保险实验室;与国际国内顶尖科学机构即将建立气象风险与保险实验室、生命科学与保险实验室。此外,我们还正在与国家决策部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联合实验室等十多个科技创新实验室,夯实保险服务现代社会治理的科学支撑。
《中国保险报》:根据您所谈到的目标,实验室是否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划安排?
姚庆海:实验室成立初期,将基于我国现有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基础,研发满足地震巨灾保险需求的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和技术,提出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的相关政策对策建议,为后续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巨灾模型开展前期技术准备,提升实验室地震科技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我们为实验室设计了不同的长短期目标。短期来看,一是利用现有基础资源,搭建创新型研发平台,研发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巨灾风险模型及其配套产品;二是制定《地震风险保险数据采集标准》;三是建立地震巨灾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
长期来看,一方面,依托地震巨灾风险模型,探索建立地震、台风、洪水等多灾种综合的巨灾风险模型体系,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开展多灾种巨灾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研究,探索中国巨灾保险管理体系;同时培养巨灾保险领域多学科、跨学科国际一流人才队伍。
实验室将围绕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等重点工作,以建立和完善我国地震巨灾灾害风险保障体系为目标,发挥双方优势,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部署,让保险保障和地震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经济改革增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