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3月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海口购房政策一方面禁止了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杜绝炒卖房屋、一房二卖等行为的发生。另外一方面,对于计划贷款购买海口市房产者,2017年海口市购房新政策明确指出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即居民家庭凡在海口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对于拥有1套住房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应按就高原则确定首付款比例。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可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为吸引外来人口尤其是高级人才来海口市购房落户,《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所有务工人员只需连续6个月参加公积金缴存即可申请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同时将配合户籍改革,实行省外积分落户制度,促进省外购房人员落户;对于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该市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予以不超过5万元的住房补贴。
慧择提示:结合上文整合的海口市购房政策内容解读来看,尽管目前海口市尚未重启限购政策,但已经还是限卖房屋并且限制贷款比例,二套房贷款首付就高不就低,三套房开始暂停贷款,期房不得二手销售。与此同时,为吸引外来高级人才,海口市政府还将继续给予购房者资金上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