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保监局与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
一是规定全市煤矿企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目标管理内容,纳入矿井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纳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二是采取“全市统保、公司共保”的承保模式。为增强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煤矿企业投保负担,确保正常理赔和事故预防,由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实行全市统保。三是强调煤矿事故预防。承保机构按不低于保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事故预防专项资金,建立常年的事故预防机构开展预防工作,变事后被动理赔为事前主动预防减灾。四是实行差别浮动利率。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确定差别费率、浮动费率,最高浮动比例可达到60%,充分发挥费率的奖优罚劣作用,实现煤矿企业与保险机构双向激励。
慧择提示:重庆市将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纳入矿井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据了解,安强险将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