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力争到2018年实现市中心城区350万常住人口的发展目标,城镇化率提升至72%,南昌将继续放宽购房落户政策。据了解,南昌购房落户政策是在东湖区、西湖区等地区有合法住所即可申请落户。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桑海开发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均可将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户口迁入南昌市城区落户。二人或多人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要求落户的,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只允许一户落户(双方到派出所签订协议)。
另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的,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在城镇办理落户手续。原农村籍应届毕业生,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毕业2年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登记常住户口。
慧择提示:南昌购房落户政策是什么?日前,《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表示居民在南昌购买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