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喀什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政策内容涉及喀什医保中的大病保险待遇和因病致贫人群的大病费用的调整。其中,新政策就针对因病致贫人群,不设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切实减轻个人的医疗负担。
提高城乡大病保险待遇
据悉,喀什市在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方面,研究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患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扩大择期手术术前检查费用医保支付试点范围。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系统推进按总额预算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单病种付费病种数扩大到100个,探索研究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
减轻因病致贫人群的负担
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力争到2019年,实现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其中,通过提高医保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一级医疗机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符合大病保险的,其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农村参合贫困人口门诊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等政策的实施。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喀什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提高了大病保险的待遇,将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还减轻了因病致贫人群的医疗负担,取消符合要求的个人的住院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