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昆山购房将受到哪些限制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30%
对于计划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在昆山市买房的消费者而言,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慧择提示:现行的昆山购房政策仍按照2016年10月3日推行的限购令执行,无论是昆山市本地人还是外地消费者,2017年来昆山市买房都将受到限制,如果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付比例还需提高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