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东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2010年的154.3元提高到610元,增长了2.95倍,全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530人、98684人、1322381人,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参保(合)率分别为99.5%、100%、99.5%,基本医保覆盖城乡居民。
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分别按人均60元和50元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年统筹基金7167.65万元,年受益人数达14438人(次)。大力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享受人口比例达到85%,患者接近12万人(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积极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行了按定额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幅,有效降低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
与此同时,海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项目由国家的9类扩展到15类,人均补助标准从2010年15元提高到2017年50元。目前,全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7.5%。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计划免疫“11苗”接种率持续巩固在95%以上。积极开展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及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等服务。目前,家庭医生规范化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5%。海东市通过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工作,分级转诊需要开具转诊证明,2014年简化了手续,2017年实施网上电子转诊,方便了群众转诊就医。
慧择提示:2017年海东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先住院、后结算的服务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且实施网上电子转诊,方便了群众转诊就医。医保政策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完善,老百姓过去“小病不愿意看、大病住不起院”的状况彻底改变了,“看得起病、治得好病”的美好愿望正在逐渐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