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基层就医、适度保障,因病施治”的原则,率先建立统一的西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城乡居民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2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通过实施按人头付费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门诊就医待遇,体现互助共济,切实减轻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参保居民门诊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慧择提示:西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比例是50%,需注意,参保城乡居民在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