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甘南州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长1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甘南州在原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增长10%。目前,二类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917元/月;三类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851元/月。辖区内合作市执行二类区标准,原发放标准每人每月917元的基础上增加10%,实际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8.7元;夏河、玛曲、碌曲、迭部、舟曲、卓尼、临潭等县执行三类区标准,原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51元的基础上增加10%,实际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36.1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甘南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介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质量,也促进失业保障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