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在我国落地
“相互保险作为新兴业态,有望成为保险业增长的新引擎。”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我国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定位为现有市场主体的合理和必要补充,侧重于“补短板、填空白”,与现有股份制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6月,众惠相互、信美人寿、汇友建工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标志着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全新步伐。
通俗理解,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助共济、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相互保险组织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会员共有,相互保险组织没有外部股东,由全体会员共同所有,保单持有人兼具组织所有人和投保人的双重身份,能够避免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会员共治,相互保险组织实行会员自主管理和相互监督,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一般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社员可以平等参与公司管理;三是会员共享,相互保险不追求股东利润,经营盈余由全体会员共享,在运营上更加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可以为会员提供最经济有效的保险服务。
新技术创造新机遇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李晓林表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正在给保险行业注入新的动力,这为相互制这种古老的保险形式历久弥新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条件。
具体而言,以往相互保险以同质化风险人群为服务对象,受限于时空距离,传统相互保险机构很难大范围地去发掘同质风险人群。如今无需再回到熟人社会的模式下发展相互保险,互联网天然形成一个渠道,大大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减少了时空距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在更大范围内快速聚集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突破传统相互保险的范围和地域限制,为相互保险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同时,互联网还可以减少保险销售和服务过程中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相互保险公司的交易、信任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运行和治理的效率。且传统意义上的相互保险机构一直被人诟病可能存在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等风险,在移动互联时代这一问题将得到很好地解决。借助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相互保险机构可以持续、实时地与会员进行双向沟通,信息披露也可以第一时间让分散在各地的会员获知。会员则可以依靠互联网,方便地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李晓林认为,利用好云计算和大数据的相互保险机构,可以让风险定价更加精确化,保险产品也更加个性化。因此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为相互保险带来很多前所未有的体验。另外,随着金融科技蓬勃的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相互保险领域也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为相互保险这种带有共享经济特征的保险形式,更加有效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新技术解决风控难题
除了新技术的应用,相互保险还需要找到最合适的产业场景。“以中小微企业组成的封闭性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是典型的相互保险应用场景。”众惠相互因此选择切入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领域,旨在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据统计,到2015年,我国小微企业数量接近7000万家,占比超过99%,对GDP的贡献超过65%,税收贡献超过50%,出口总产值超过68%,还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82%的新产品开发。而小微企业融资信贷规模仅占全国信贷总体规模的30%左右,融资成本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利息负担非常沉重。
信用保证保险可以简单理解成为信用风险承保或为失信者造成的损失埋单。在政策持续发力、市场空间打开、风控技术日趋成熟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该险种正从默默无闻变得炙手可热。随着互联网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日渐完备,信用保证保险的增信功能对融资需求旺盛的中小微企业颇具吸引力;而基于消费场景应用的信用保证保险,则在个人消费金融领域大有可为。一些敏感的市场主体已经成立专业信用保证保险公司,试图以信用为基础,打造互联网金融信用生态体系,最大化降低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成本和交易风险。
相互保险模式自带的社交、圈子属性对信用风险具有天然的消减与遏制作用,再结合日益成熟的大数据征信、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技术,为本来泥沙俱下的信用保证保险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风险围篱,开拓出新的市场“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