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买了一份寿险产品,但去年工作调动后,收入减少很多,每年的保险费有些负担不起,请问怎样才能最划算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专家解答:
其实,市民不用太担心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已经考虑充分到了这种情况,如果真的碰到中途无力交费时,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1、利用减额缴清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按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减额缴清”后虽然客户不必交保费,但保障金额会有所减少。
另外,现金价值也可以用来办理保单借款。投保人以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贷款的额度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在保单借款期间,被保险人仍然可以享有保险保障。
2、利用中止与复效功能。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暂时让保单效力中止,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寿险公司将不负责任;在两年之内,随时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但我们建议非万不得已不要申请中止,因为意外无处不在,更不知什么时候发生。曾经就有一位客户在申请保单中止后出了事故,因此而得不到赔偿。
3、自动垫交保费。在保险合同中一般都有先垫交保费的约定。客户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就可以用现金价值垫交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如果现金价值越高的,垫交的次数就越多,但支付的利息也就越多。
另外,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交保费。但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在保单失效2年内客户是可以申请复效的,超过2年,就会永久失效,这样客户就不得不面临退保了。
4、退保。指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但需要提醒的是,退保肯定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据统计,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在保单条款越来越通俗化的同时,客户也应向业务员了解清楚条款的解释和相关权益,新单客户在收到保单后可以有10日冷静期,冷静期内退保可以拿回全额保费,这些都能有效避免客户一时冲动而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