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监局2月3日公布数据显示,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2016年1月至6月虚列费用,被罚款15万元,相关负责人对予以相应处罚。
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广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张广辉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具体如下: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黑龙江保监局检查发现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2016年1月至6月虚列费用。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广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询问笔录、公司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改正,决定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广辉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险公司虚列费用已经不是首例,为确保保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险局需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保险公司的公平性竞争和稳健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