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地区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单位应当于每月末(按上月工资标准交纳本月的失业保险费)的15日内携带单位上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及有关手续,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下月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本月内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实行按月征缴。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白色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结算,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因此单位需严格按照最新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以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