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6日,保监会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不予许可福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表明由大连机车商业城、江苏双良科技等公司设立的福康人寿保险公司不予筹建。
保监会否决福康人寿筹建的原因有三:一是福康人寿保险的经营定位不明确,从其申请的业务范围、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材料看,没有论证形成差异化经营理念和系统可行的商业模式。
第二,福康人寿的拟任总经理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三,主要发起人大连机车商业城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关于主要股东的要求。
福康人寿由大连机车商业城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大连景顺物流有限公司、本溪嘉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中胜置业有限公司、中大正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骏融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福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家单位发起。
发起单位与多家上市公司有关,如江苏双良科技持有通威股份1.16%的股份,位列前十大股东,同时也是双良节能(600481)的二股东,持15.39%的股份。
近些年,保监会对新建保险公司处于审慎态度,尤其是人身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成为监管重点之一。
仅在2016年已否决了4家保险公司筹建的申请。这4家保险公司分别为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欣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盛世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人注意到,否决的原因通常聚焦在商业模式、股东资质、高管资格等几个方面。
2016年年末,保监会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通过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业务监管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优化业务结构,促进人身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
对于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明显偏离“保险业姓保”要求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保监会还宣布,将全面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本着“让真正想做保险的人进入保险业”的原则,针对财务类、战略类、控制类股东,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投资入股行为,确保保险业姓保。
慧择提示:保监会签发今年首个“否决令”,福康人寿筹建“流产”。这是今年的首例“否决令”,也是自去年以来第5家被否决筹建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否决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定位不明确,总经理不符合相关要求,股东也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