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肇庆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政策内容涉及肇庆医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个人医保的缴费标准,其中,新政策将个人医保的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15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0元。
扩大大病保险的覆盖范围
肇庆市推进大病医疗保险,为人民群众减轻大病医疗经济负担,进一步破解群众“看病难”。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该市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不仅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还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目前,全市社保业务网络已覆盖到乡镇(街道)所有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网点,实现了本市内18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时结算。
提高医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7年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应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结合物价增长、基金收支平衡、居民收入增加等因素,执行不低于150元/人的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120元提高至150元。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个人缴费提高至150元,财政补贴420元,国家和省如有新政策则按其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肇庆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解决了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同时,新政策还提高了参保个人的医保缴费标准,即从今年起,每个参保人的医保缴费标准提高至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