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近日公布了《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明年,江门市将继续提高城乡医保的待遇,其中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提高到150元,基层卫生服务以及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均有五个百分点的升幅。
与2015年相比较,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方案在医保待遇、缴费标准以及参保范围三方面都有变化。其中医保待遇方面,普通门诊每人每年的最高报销额从原来120元提高到150元。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方面,除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仍为50%外,基层卫生服务、一级以及二级定点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上升至80%以及70%。
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科长介绍:“在财政补助(每人每年)由320元提高到360元以上的基础上,提高了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同时2015年还将新生儿的参保范围由江门户籍人口扩大到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新生儿的父母任一方在我市就业的,即可参加江门市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均与本市户籍参保人一致。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江门医保报销比例的介绍,市民申请医保报销有严格的比例规定,其保障存在局限性,建议市民选择一份保障全面的商业医疗保险,以弥补医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