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今后湖南省农村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保有着相同的报销范围。据悉,它不仅可以报销合规的特殊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费用,还可以报销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同时亦可以对合规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报销范围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为参保居民支付下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含特殊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大病医疗费用;符合国家政策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突发疾病急诊抢救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对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不予以报销部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五)国家和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慧择提示:湖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目前,它可以报销合规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大病医疗费用,其中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费用。不过,对于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不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