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梅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再实行“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而是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待遇不会受此变化而变化。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你市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批复》(粤人社函[2015]39号)的意见,经梅州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梅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
慧择提示:2016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梅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再实行“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而是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待遇不会受此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