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个人需要另外缴费吗?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参加了湘潭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均可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需要另外缴费。
三、“大病“如何界定?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大病保险所指的“大病”是以医疗费用来确定的,而不是医学上的概念。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列入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
四、合规医疗费用如何确定?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合规费用包括《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的药品费用,以及《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
五、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低保困难群众为0.75万元。2016年度在全市新的起付标准未公布之前,仍执行2015年标准,以后每年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六、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
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
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
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
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相应降低支付比例。
慧择提示:湘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内容有哪些?由上可知,其规定了六方面的内容。其中,在报销比例方面,规定湘潭市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累积补偿,具体为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且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