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保险的赔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荆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荆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为每月的1085元、924元、858元、77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市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慧择提示:荆州失业保险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荆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为每月的1085元、924元、858元、77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市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慧择提示:荆州失业保险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荆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为每月的1085元、924元、858元、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