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据了解,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注意,该标准与失业金领取的期限共同构成了失业金领取的额度,以下是详细介绍。
失业金领取标准
领取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武汉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85元/月,东西湖等远城区调整为924元/月。
失业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慧择提示: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从上可知,武汉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此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最短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