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统一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标准,合理确定待遇水平,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增强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互助共济能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实行分级管理,强化市、县两级的责任,建立和完善风险共担机制;统一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二、统筹项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市级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等暂不纳入市级统筹范围。
三、统筹内容
在坚持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总体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标准及管理规范,建立基金调剂、风险共担、分级管理、运行一体的市级统筹模式,逐步向基金统一管理过渡。
慧择提示:2016年漯河生育保险政策从基本原则、统筹项目以及统筹内容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由上可知,在基本原则方面,强调坚持保障水平与漯河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统筹项目方面,强调了保障人群及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