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设备事故的赔付能力,一般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等电梯安全相关方都可以投保。
按照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含老旧社区改造电梯)都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方为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在用电梯,可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承保公司需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必须出具关于试点期间不主动退出试点的书面承诺。如果试点期间承保公司出现理赔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将被取消试点资格。试点期间内,具体的投保方案将由投保方委托具备资质的保险顾问与承保公司协商确定。
为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对居民住宅类电梯的使用、维保、检验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将由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保费金额50%的补助。补助费用将按市、区财政体制比例分担,补贴资金由市质监局每年向市财政局统一申请。
对于享受补贴的居民住宅类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项目,投保方在按照自付保费比例缴交保费后,由经办保险公司出单,经市质监局审核通过后每年划拨一次补贴资金。
目前,厦门市还在研究制定促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配套措施。按照方案,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限为两年。到2017年底力争厦门电梯参保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底,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
慧择提示:厦门正在全市范围内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经检验合格的电梯可以投保,试点期限为两年,预计到2018年底参保率达到50%以上。另外,在试点期间,承保公司是不能主动退出的,需签署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