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的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8、其他费用等。
不报销的情况
1、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2、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
3、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4、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补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人员未在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费用。
慧择提示:延边州医保报销的范围是什么?范围为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材料费以及其他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非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或欠缴医保费等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是不予医保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