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慧择提示:鞍山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补缴?首先市民携带相关材料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其次存档机构初审合格者信息上报社保经办机构;然后复审通过后生成补缴汇总;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