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2016年红河市政府对失业金发放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后的红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分为二类区和三类区两大类,且领取金额增加了15%。
提标后的失业保险金二类区(个旧、开远、蒙自、弥勒)最高标准由670元提高至770元,每月增加100元,最低标准由原来的540元提高到620元每月增加80元,平均月增加90元。
三类区(其余9个县)最低标准由460元增至535元;每月增加75元,最高标准由原来的580元提高到675元,每人每月最低增加95元,平均增加85元,增幅为15%。
预计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400人,提高标准后全年将多支出失业保险金7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
慧择提示:2016年红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二类区调整为620元至770元,三类区调整为535元至675元,且平均增幅为15%。
提标后的失业保险金二类区(个旧、开远、蒙自、弥勒)最高标准由670元提高至770元,每月增加100元,最低标准由原来的540元提高到620元每月增加80元,平均月增加90元。
三类区(其余9个县)最低标准由460元增至535元;每月增加75元,最高标准由原来的580元提高到675元,每人每月最低增加95元,平均增加85元,增幅为15%。
预计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400人,提高标准后全年将多支出失业保险金7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
慧择提示:2016年红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二类区调整为620元至770元,三类区调整为535元至675元,且平均增幅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