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全覆盖”
据悉,全区3个镇、32个村、20492户家庭、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均在享受待遇支付范围之内,共计57200人,真正达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这尚属我市首个。
据了解,该区超过60周岁的农村居民已有7000多人,此次也全部纳入享受待遇支付的范围之内。同时,对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已超龄的参保人员,还设定了补缴和延续缴费的方法。
全国首创“扶助金”
该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区政府特设立养老“扶助金”,对已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给予7元扶助金,上不封顶。
据了解,该区首创的“扶助金”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肯定。进一步调研后,此方案有望在全国推广,使全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
该区还建立了参保高龄人员待遇倾斜制度。按月领取农村社会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每月增加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10元。此外,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丧葬补助费1200元。
账户实行“全积累”
据悉,该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区政府、镇政府(村、社)各承担3%,个人承担12%,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按照目前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每月只需缴纳66元,到退休年龄时,共需缴纳11800元。而这笔费用只够领取3年,继续领取的部分将由区政府承担。
为确保农村居民利益,保险账户采用“阳光管理”,不搞统筹安排,全部纳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该区社保局局长告诉记者,账户实行“全积累”好处多:第一,在计算待遇时,按全基数计算,参保人能享受更多实惠;第二,遇农转非或进城打工等情况时,个人账户便于与城市保险接轨,确保享受保险的连续性;第三,个人账户便于管理、查询,对参保期间死亡的人员,易于计算缴费本息,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