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安顺失业保险条例已经公布。据了解,该条例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利益,并通过财政拨付资金的方式发给参保的失业人员一定额度的失业金,以此来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条例。该条例从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失业保险待遇、法律责任、总则和附则等方面规定了贵州省的失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障了贵州省失业人员的利益。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应向社会公布一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安顺市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此范围,即安顺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对安顺失业保险条例的简单介绍。从上可知,安顺市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本市内参保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领取失业金的额度以及失业金的筹集使用等,是保障失业人员利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项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