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2、业女职工应携带的材料: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遂宁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3、男职工配偶应携带的材料:《遂宁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女职工异地生育:《遂宁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
慧择提示:遂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首先单位需到社会劳动保险处申请;其次材料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然后单位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最后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