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加五险一金的广西职工应该知道,“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它们有着自己的缴纳比例。据悉,广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单位最高为19%,最低为0.2%,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养老保险
2016年,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职工不变,仍为8%。另外,广西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在产业园区内、并在产业园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已实现全员参保缴费无历史欠费的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的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9%再降至14%,其余84家其他产业园区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19%再降至16%。
医疗保险
2016年,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职工个人为2%。
失业保险
2016年,广西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企业为0.5%,职工个人为0.5%。
工伤保险
由于广西工伤保险费率行业分类由三个行业调整为八个行业,所以其缴费比例根据一到八类行业相应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生育保险
2016年,广西企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
2016年,广西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同时最低不得低于5%。
慧择提示:2016年,广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并不相同,其中单位养老保险为19%,职工为8%;单位医疗保险为9%,职工为2%;单位失业保险为0.5%,职工为0.5%;单位工伤保险在0.2-1.9%之间,职工不缴纳;单位生育保险为0.5%,职工不缴纳;单位和职工公积金在5%-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