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治安管理工作却遇到了新的困难,以义务巡逻为主的模式面临着“没钱办事,没人管事”的窘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聊城临清市尝试开办治安保险,群众形象地称其为“一天一毛钱,天天保平安”。目前,山东越来越多的城镇社区和农村居民正在通过参加治安保险的方式,为家庭财产“加锁保障”,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的路子。
“治安保险”是政法、综治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行政村(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组织居民每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例如聊城市基本是30元),其中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家庭财产保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范经费用于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从而形成“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多方共赢 保农民平安
作为在全国首创治安保险的山东省,自去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落实推进工作作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创新实践,全省上下都把治安保险工作当成是实现党委政府满意、政法综治部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多赢”效果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典型宣传示范,让受益群众带动一般群众,使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和认识参与治安保险的实惠和益处,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安保险工作中来。
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耿家居委会居民任明珍说,“去年5月16日,我们家发生火灾,室内设施、门窗、家用电器全部被大火烧坏,但由于错过了报案时限,人保财险滨州分公司本来可以不受理的,可是他们为了照顾我,又及时协调省里,不到一个月就把3134元的赔款送到俺的手中。从这个事上,俺真正体会到这个保险的好处了,俺不但要继续加入,还要把这个好处告诉给邻里,让他们都加入。”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农户对治安保险的拥护和认可也有助于完善农村服务网点建设,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推动保险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
通过开展治安保险工作,有效缓解了基层综治经费紧张、警力不足的现实问题,各类治安案件发案率进一步降低。去年,山东省入室抢劫案件同比下降4.37%,盗抢机动车案件同比下降4.13%。基层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增治安联防队员和保安队员4000多人,新建各类基层治安联防点700多个,“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进一步提升,治安保险切实成了百姓安居乐业的“保护伞”。
有关专家指出,治安保险不仅利用了保险的事后补偿功能,而且通过与治安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将其功能有效扩展到事先防范领域,能够更加全面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推广成效明显 2万多户居民获赔
目前治安保险已成为全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特色品牌,在有效控制治安局势、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保证治安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从百姓需求出发,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和模式调整,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治安保险。
据介绍,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的“和谐家园”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保障内容包括家用电器、家具装潢、文娱用品、粮食以及大牲畜、果木及成材树木等,保障风险涉及火灾、爆炸、盗抢、恶意破坏等,尽可能地满足了城镇和乡村居民的差异化保障需求。治安保险费用的筹措坚持“自觉自愿”原则,采取富裕村统筹、中等村联筹、贫困村帮筹等灵活多样的办法,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并实行用途公开、赔付公开,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临沂市则持续跟踪群众的保障需求变化,每年都对治安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例如,当地正研究制定专门的沿街商铺治安保险盗抢险产品,以扩大治安保险的社会功能。
到目前,山东省开展治安保险工作的县区已达到115个,占全省县市区总量的近90%以上(不含青岛),实现了80%以上的预期目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等参保单位达6246个,保障居民户达到431万户,占全省居民户总量的16.15%(不含青岛),较同期增长5.8个百分点。治安保险走进了更多百姓的家庭,推广成效明显。
据统计,2010年,山东省治安保险累计承担的风险保障金额达266亿元,处理已赔案21207笔,累计向21207户居民支付赔款总计达2852万元。
“治安双保” 帮群众算好“两笔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治安防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群众性治安巡逻力量及经费等条件的制约,“家园谁来看、损失谁来赔、工资谁来出”等现实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新办法、建立新机制来解决。
据日照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了解治安保险、积极参与治安保险。各派出所民警以警务室为依托,通过深入村(居)、集市,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公开栏和会议等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帮助群众算好“两笔账”:一是每年十几元的保险费用这个“小账”:另一个是发生盗抢或天灾人祸后,保险公司赔偿的财产损失这笔“大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参保的作用和意义。他们在各区县进行了试点,并印制了1万份《入户走访调查表》,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和征求意见。
推行“治安双保”后,实现了治安和保险相互依托,农村治安防范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保险部门配套联动。村民花钱买了保险,对社会治安更加关注。
在保险理赔上,日照市公安局积极与保险公司协调,进一步畅通理赔渠道,简化理赔手续,一旦发生盗抢或遭受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实行联动,迅速开展鉴定、查勘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合理”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快捷、优惠的理赔服务,把更多的实惠让给群众。
依法合规是生命线
治安保险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政府坚持依法合规,群众自愿,不搞行政命令、强行摊派,他们始终把加重农民负担作为一条“高压线”,坚决不能碰,确保了此项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山东省综治委副主任栗甲表示, 治安保险工作作为一种面向大众、服务民生的创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涉及的行业领域多、职能部门多、关联法律多、执行层面多,面临的依法合规风险高,因此,山东省上下都把依法合规作为开展治安保险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流程,完善承保方案,大大增强了快速理赔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能。
山东省治安保险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治安保险管理办法,对开展治安保险的基本原则、适用条款及费率标准、资金管理、理赔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全面提高治安保险工作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发展中仍存“隐忧”
推行农村治安保险,使农村治安防范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的投入,一方面缓解了治安经费的“瓶颈”制约;另一方面也激发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参与热情,使治安防范有了新机制,群防群控有了新载体。
但是在治安保险的推广工作中,仍有一部分农民对治安保险工作兴趣不大。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部分农村经济收入较低,投保能力有限。目前农村中一部分农民对于保险没有需求的主要原因还是经济条件。二是一些农民侥幸心理严重,缺乏保险意识,这也是制约农村治安保险全面推广的一大症结。三是缺乏保险知识,不信任保险公司。一部分受访农民认为保险“意义不大”、“不值得”。四是相应缺少政策支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集体经济较好的村,治安保险参保率较高,因为村集体全额或部分为村民交纳了保费,而在一些经济收入相对低的村,参保率较低,对于那些困难群体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扶持。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保险公司对于农村治安保险能否长期做下去,也有一定的担扰:治安保险能够长期开展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在参保农户总量上做文章,因为保险业是靠“大数法则”获取利润,目前参保农户人数不足20%。另外,治安联防队员的管理必须到位,只有联防队员充分发挥作用,才能降低发案率。
“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因地制宜创新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赢得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一位负责人这样表示。
2011年将覆盖25%农户
今年以来,聊城、临沂等先发地区继续深入推进,居民户覆盖率分别达到52%和39%,实现业务规模858万元和1272万元,引领全省治安保险发展。其他地市也在不同程度上加快了试点推动步伐,山东省治安保险工作实现了“多点开花”,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进一步加大,山东省风险管理功能更加突出。
未来治安保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是怎样的?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树国表示,“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治安保险来说至关重要,坚持创新则使治安保险拥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不断扩大覆盖面才可让更多老百姓得到实惠。”据他介绍,山东省确定的2011年治安保险工作发展的目标是:全省16个市(不含青岛)全部启动治安保险工作,县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居户覆盖面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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