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保社保的泉州市民,应该对其缴费基数有所认识,毕竟它与自身利益相关。2016年,泉州社保的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而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3.7元。
2016年,参加泉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在职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而2015年,泉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044元(月平均工资为4503.7元)。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泉州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也就是4503.7*300%=13511.1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泉州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也就是4503.7*60%=2702.22元。
慧择提示:2016年,泉州社保缴费基数有所变化,目前其上限为泉州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3511.1元,而下限为照泉州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0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