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及大学生报销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
注: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2000元/人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
三、 住院补偿待遇
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14万元(40%)
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职工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
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
在职员工:60%— 65%,退休员工:70%—75%
二、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1、起付线和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在职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85%—90%
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90%—94%
三、住院统筹基金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人员住院医疗费用:80%—92%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90%—95%。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12万元<比例90%≤34万元
慧择提示:福州医保报销分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部分人群。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报销50%,特殊病种门诊报销60%;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报销60%- 65%,特殊病种门诊报销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