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试行办法,建立制度框架。三市根据省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颁布实施试行办法,对参保范围、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待遇水平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配套文件。同时,为了增强政策的吸引力、促进居民参保,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加大了财政普遍补助力度。如长沙市对成年居民补75元,老年居民补助240元;湘潭市对成年居民补60元,老年居民补助140元。二是加大了对困难人群的补助力度。长沙市对低保学生儿童、低保成年居民分别补助64元和240元,将补助比例提高到80%;湘潭市对低保学生儿童、低保成年居民分别补助64元和180元,补助比例达到67%;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抚)养人的人员参保三市都由财政全额补助。三是鼓励连续参保。对连续参保缴费的,提高其本人甚至家庭成员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最多可提高报销比例10%。四是同步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员个人负担过重的情况进行救助。
二、加强各项配套基础管理同步跟进。一是抓紧建立规范的经办流程。建立了居民医保专项统计和报表制度,抓紧开发应用管理软件,探索适合居民医保特点的经办流程。二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各试点城市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落实机构、编制开辟“绿色通道”。三市政府都已批复在医疗保险中心(局、处)增设居民医保科,增加人员编制,其中长沙市市本级增加编制30人,常德市、湘潭市本级各增加编制10人,各试点县(区)共增加人员编制122人,并陆续到位。长沙市安排了282万元,常德市安排了60万元、湘潭市安排了50万元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三是注重社区平台建设。都安排了专门经费,为社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基本设备。长沙市内五区已为每个社区拨付4000元以上的工作经费。四是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根据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老一小”的医疗需求特点,研究调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儿童用药。
三、大力开展宣传发动。为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居民参保,各地制定宣传提纲,打出宣传标语,印发宣传专刊,并在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上制作了专题网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各试点城市都做到了:电视上有专门报道、广播有专题访谈;报纸有省、市政策全文刊登,试点工作动态报道;街道、社区有宣传专栏、横幅和标语,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立咨询点;居民个人有参保手册。
四、参保缴费全面铺开,深受广大居民家庭和参保人员的欢迎。由于宣传发动工作到位,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参保程序简便,参保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三市均已于11月正式开始参保缴费工作,从整体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反应十分热烈,居民参保积极性很高。截至11月23日下午,长沙市登记参保人数超过10万人,已缴费人数达8.8万人,缴费金额达1052万元,全市共有392个社区开通城镇医保参保扩面服务。截至11月18日,常德市已登记参保21万人;湘潭市已登记参保8.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