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我们都选慧择网!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
济南市政府将对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将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将被纳入也将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项目。
近日,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
此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的标准调整为: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参保人享受前款待遇,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参保人住院生育时,已按规定连续正常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1年以上(以医疗年度计算)。参保人应在济南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但急救、抢救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产品名称:人保健康“健康保险卡”(含重疾) | |
推荐指数: | |
1、仅480元即可享有健康、意外、意外医疗三重保障。 2、购买即可享有365天的专业的健康咨询服务。 3、重大疾病保10万元 若发生所列的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数种,确认后则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 |
|
原价:480 元 会员价:470 元 |
产品名称:阳光真心128重疾保障计划 | |
推荐指数: | |
1、保障至70周岁,使中老年疾病高发期获得全面保障 2、高额返还,最多可返还已交保费的128% 3、重疾身故双重保障 4、少儿、成人专属保障病重,伴随成长自动升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