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的包括以下费用:列入《吕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住院(含当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费用;
2、《吕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吕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排除的不予支付项目外的医疗费用中,大型仪器检查、部分治疗项目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高值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如床位费等)限价内个人自付的费用等;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含住院、当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分担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费用。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吕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介绍,市民在境外就医的,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等大病医疗费用是不在报销范围内,因此,市民在办理大病报销时要明确保险范围,防止发生无法报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