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具有扬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2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将原“200元、1100元、1200元”缴费标准调整为“1500元、2000元、2500元”,明确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由100元/人/年提至300元/人/年。提升个人缴费补贴标准。选择300元、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由原30元/人/年调整至40元/人/年;选择5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人/年;选择100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不低于80元/人/年。
缴费比例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19%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缴费基数
根据省要求和《关于发布2016年度扬州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扬人社[2016]213号),市区企业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按2732元执行。
慧择提示:2016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中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2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将原“200元、1100元、1200元”缴费标准调整为“1500元、2000元、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