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淮安市内的各类企业。《淮安市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人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二是淮安市内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制度尚不够规范等情况,《淮安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参照《淮安市工伤保险条例》另行规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施行。
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淮安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制定。
慧择提示:淮安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中包括各类企业。《淮安市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人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