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45万元。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的特殊药品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
5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基金承担50%;
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报销60%;
20万元以上至45万元(含),报销70%;
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后,应由个人承担的特殊药品费用不列入《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困难救助范围。
慧择提示:嘉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钱?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药品费用,基金承担比例为: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基金承担60%;20万元以上至45万元(含),基金承担70%。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