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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保监会公布了10年交强险业务数据,数据显示33家保险企业交强险经营亏损72亿元,作为我国当前惟一一个强制险种,经营状况为何如此惨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作为我国当前惟一一个强制险种,一方面要面对很多消费者的不理解,另一方面还承受着巨亏的压力,实际经营状况也早已脱离了当初所设想的“不盈不亏”的原则。未来,如何能摆脱这一亏损怪圈,使之走向健康发展,已成为业内外广泛关注的焦点。
亏损原因何在
近日,中国保监会公布2010年交强险业务数据,33家保险企业交强险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教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交强险采取的是“不盈不亏”的原则,而保险业既然经营必定有盈有亏,这个原则就与市场的规则不相适应。
据保险公司自己分析,亏损的原因一方面是赔偿费用的提高,另一方面,新车的保费不享受费率优惠,使得交强险平均费率水平可能继续呈现下降的趋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综合分析指出,件均保费下降、赔偿水平逐年提高是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保费应对症下药
业内专家预计,随着各地区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上升,2011年及以后出险案件的件均赔款将继续上升。
不过,内部经营的压力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都使得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初衷越发艰难。
“交强险的经营模式从2006年开始就是模糊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位专门研究交强险的研究者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其看来,交强险既有政府代办的模式,也有商业化的影子。因此,要扭亏为盈,市场化是交强险的必经之路,保费的确定应由市场“说了算”,根据地区的经济差异来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保监会近日已表示,将推进交强险地区差异费率试点,从2010年下半年起,推动在个别地区开展汽车交强险地区费率试点研究。
前述研究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中国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并没有享受任何税收优惠,在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比例以及监管费的征收方面也和其他财产保险完全一致。
相反,从2010年开始,依据财政部和保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中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救助基金的比例为交强险保费收入的2%。据此测算,2010年提取的救助基金近17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上述研究者认为,应降低交强险的营业税率,免提保险保证基金、免征保险监管费等。同时,对于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扩充来源渠道,可以从政府收取的燃油税或是从交通违法行为罚款中提取一定比例。
从承保盈利221亿元到亏损97亿元,这对于交强险行业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经历。扭转局面还得积极思考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