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县正式颁布《巨鹿县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并于8月8日对全县申报的参保人员进行鉴定,最终确定46名失能老人符合标准,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其中,40人享受专护待遇,社保基金每天为其支付2827.5元;6人享受机构护理待遇,社保基金每天为其支付195元。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接受专护、机构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按照相应的包干标准报销65%。包干标准为:专护一级医院护理机构90元/天、二级医院护理机构120元/天;机构护理50元/天。
老有所养,老有所“护”。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能有效减轻失能人员的家庭负担,更好地满足参保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同时也提高了社保基金的使用效益。
慧择提示:巨鹿县是河北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县之一,在最近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规定,有46人符合标准,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按照相应的包干标准报销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