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除个别公司因正在重组未披露外,110余家保险公司如期发布了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那么,这些报告是否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对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状况、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作为希望了解公司的客户来说,是否能从中得到详尽、直观易懂的信息,似乎大家还缺少一个评判的标准。
日前,北京大学“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评估”研究小组授权本报发布“中国保险公司2010年度信息披露评估报告”,为111家保险公司发布的年度信息报告质量打分。在这样一个排行榜中,按照研究小组的评估框架,111家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一目了然,81家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111家公司评估的平均分为91.4分,这说明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首年执行开端良好。其中,三星财产(中国)、君龙人寿两家公司居首获得100分;而安邦人寿、现代财产垫后,分别为54分和59分,分差之大也体现出保险公司首年度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也无怪乎有人称,保险公司首年信息披露报告可谓五花八门,每翻阅一份保险公司披露报告都有一种“全新”的感受。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是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期待关注和评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评估”研究小组组长郑伟博士表示,如果在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之后,没有人对信息披露进行公开评判,就不利于“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如果第一年没有人公开评判,随后可能就会不了了之,乏人关注。
作为经营风险、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性很强的行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社会公众获取保险公司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即便是专业研究人员,也一直抱怨数据匮乏。没有保险公司的微观数据,让许多相关实证研究无法深入,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国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的一大障碍。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立后,各家保险公司按规定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将为解决数据匮乏问题、提升保险领域的研究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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