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费现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能有力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此项政策的实施,今年将为全疆各类企业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7.65亿元。
此外,自治区内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主要面向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经营困难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特别是通过采取在岗培训、缩短工时、降低薪酬、轮班工作等办法而不裁员的企业。从2015年5月1日起,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6年之内,缓缴期限根据企业困难情况由所在属地确定。
慧择提示:新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现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能有力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