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工在职期间,由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主要用于职工失业后的补助,甘肃失业保险每年都会更新调整本年度的缴费比例,2016年甘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规定针对不同征缴对象,有不同的标准。
甘肃省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非港、澳、台和非外国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三)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四)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计算纳税基数时扣除。
慧择提示:2016年甘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非港、澳、台和非外国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