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前往缴费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补缴:
(1)账户前补缴应提供养老保险处审批并盖章的《国有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登记表》;
(2)国有身份人员中断补缴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3)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自动离职和被除名的原国有单位职工(不含开除、判刑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可办理补缴手续。
职工在岗期间,应由用人单位缴纳但未缴纳养老保险的,经法院判决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可办理补缴手续。
慧择提示:新疆养老保险缴费怎么补缴?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人员应携带账户前补缴应提供养老保险处审批并盖章的《国有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登记表》;国有身份人员中断补缴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前往缴费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