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女职工生产后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首先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申报;其次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然后在女职工生产后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最后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