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大病统筹:10元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8%,个人,8%
说明:
2013年南宁社平工资:2846.67元,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社保基数最低标准:1708元。
2013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3年度南宁市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02元,合计为2804元。
慧择提示:广西社保缴费比例中南宁养老保险是单位负责21%,个人负责8%;而医疗保险是单位负责9%,个人负责2% ,大病统筹每人是10元。广西各个地区的社保缴费比例是不同的,大家可以到各地社保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