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再实行“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而是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待遇不会受此变化而变化。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你市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批复》(粤人社函[2015]39号)的意见,经广州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
记者了解到,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存在“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的状况,其中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及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2%。
慧择提示:广东养老保险缴费中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广州市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4.82%,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比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平均比例13%只高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