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中,我国农业保险呈现区域化发展特征,不少地区或因地区农业的特点和优势,或因地方政府的重视,或因适合的制度模式等,使农业保险得到较快发展。这些区域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探索,对当地的农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总体而言,在政府主体的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开始进入迅速发展阶段,且势头渐长,已初具规模。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惠农政策,确实收到了普惠于民的效果。
为确保农业保险经营的稳定性,更多地让保险为“三农”服务,人保财险大兴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也进行了创新。他们与大兴区政府协商,实行农业保险低费率(农民减轻压力)、高补贴(区财政予以支持)和零风险(超过保费的赔款由区财政承担)的政策,农民只需交保费的40%左右,其余60%由区财政承担,按照2006年大兴区农业保险的标准,一亩西瓜的保险金额为700元,保险费率是7.2%,在这一亩瓜地的50元保险费中,农户只需交纳20元,其余由区财政补贴。低保费调动和保护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参保率;“零风险”给大兴公司经营农险解除了巨额风险带来的经营桎梏,提供了保障。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的农业公共服务事业,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套,也没有成熟的体制可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必须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因地制宜的办法,才可走出一条政府能承受、农民有意愿、保险公司能经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